2026年1月31日,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临津路与苏州路交叉口西南角钟顺污水处理厂内;
5、建设规模:处理能力10000m3/d(其中高难废水4000m3/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完成《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2024年4月7日经得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开安环〔2024〕10号《关于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2024年9月14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公开排污信息,2024年12月31日,进行一次排污许可变更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700564969802L001V;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340700-2025-064-M。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总投资17498.88万元,实际投资7608.26万元,因本项目本身即为集中式污水治理项目,故其总投资全部为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00%。
(四)验收范围
根据现场实际建设情况核实,项目主体构筑物均已建设完成,本次项目为整体验收。具体验收范围如下:
1、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中的主体工程主要生产设备;
2、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包括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不包括化工园区(新材料集中区)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3、检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各项环保设施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4、监测分析建设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标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对照《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中《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分析,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工艺即为生产工艺。
项目外排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胜利河,再经顺安河终进入长江。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中散发出的恶臭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后,通过1套生物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各类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水泵等。本项目主要治理措施如下: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了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①风机等振动设备配置减震座。
②固定水管和风管,减少管路的振动。
③在风管上安装消声器。
④给风机、水泵设备安装隔声罩。
⑤单独修建曝气风机房,通过建筑隔声。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经治理后,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可以确保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和生活垃圾。
1、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有一处危废暂存库,主要临时暂存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内,目前污泥尚未进行鉴定,因此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
主要来源于厂区员工办公生活,厂区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
厂区内设置了总容积为4038m3的事故池,已配套应急切换、截断装置。建有一座容积为5208m3的综合调节池,应急状态时作为备用事故池使用。设置一座容积为448m3的初期雨水池。
2、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厂界向外延伸300m范围,本项目3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点。
3、在线监测
本项目在一般化工废水进口、高难废水进口、总排口位置安装流量计、pH、COD、NH3-N、TP、TN在线监测仪,用于实时监测外排废水中各因子数值。本项目已根据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完成在线监测验收工作。
(六)排污许可落实情况
公司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编号为:91340700564969802L001V。
1、自行监测落实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签订了年度自行监测合同。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台账、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废水)运行管理信息台账、监测记录信息台账、燃料分析记录台账、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台账等。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需每季度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排污许可的要求,按时填报季度执行报告和年度执行报告,符合管理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需定期对自行监测数据进行公开,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管理要求,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进行监测数据公开。
5、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环保机构的作用是在生产中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和生产计划中,并制定合理的管理监督及污染控制指标,实现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目标。
污水处理厂设置专人负责环保管理,明确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条例:
(1)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制公司环境环保实施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2)对环保设施/工序日常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环保排放指标达标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及时组织超标原因查找与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4)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环保整改要求实施闭环跟踪消缺;
(5)归口调查、处理环保事故,建立健全环保事故台账;
(6)负责对公司废弃物的管理(生活垃圾除外);
(7)负责公司环境体系日常管理与运行指导工作,组织分解公司环保目标(指标)、确定管理方案,并跟踪各单位实施进展。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5年12月4日~11日、2026年1月22日~23日进行。项目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各工序稳定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一)废气
本项目主要污水处理单元进行了加盖密封,臭气由各构建筑物内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风机抽入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高难废水经预处理(预沉池、铁碳芬顿池、铁碳芬顿沉淀池)后再与一般化工废水一起进入综合调节池,经调节+水解+改良A2/O生化+二沉池及后沉池+V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及BAF池+活性炭滤池+尾水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处理。项目外排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胜利河,再经顺安河终进入长江。
(三)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在设备选择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绿化等措施,有效地防治了噪声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数值均低于65dB(A),厂界夜间标噪声数值均低于55dB(A),各监测点位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均在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暂未鉴定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按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已按要求建设63m3的危废间(含污泥暂存间35m3)。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管理要求。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运行365天,每天运行24小时核算,项目COD、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34.28吨/年、0.73吨/年、0.37吨/年,考虑到目前废水处理量暂未达到设计处理规模,按照监测浓度折合成设计水量进行计算,则COD、氨氮、总磷折算后年排放量分别为135.05吨、2.88吨、1.46吨。符合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COD排放量182.5吨/年、氨氮排放量18.25吨/年和入河排污量控制指标COD≤182.5吨/年、氨氮≤18.25吨/年、总磷≤1.825吨/年的要求。
五、环境管理
排污许可:2024年9月14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公开排污信息,2024年12月31日,进行一次排污许可变更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0700564969802L001V。
六、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验收检测结果可知,厂区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及入河排污量控制要求,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合格。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按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周边整体环境质量较好,总体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项目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要求,对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环保设备台帐,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过程的监控管理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妥善处理处置;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31日
铜陵经开区化工园区(东部)专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