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依据《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脱硫及除尘系统改造工程以及球团竖炉脱硫工程,以确保烧结烟气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脱硫及除尘系统改造工程设计和施工总包单位为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球团竖炉脱硫工程设计和施工总包单位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4日,铜陵市义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019-340721-31-03-004821。
2019年5月,受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19年6月11日,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局以义环评〔2019〕20号《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批准项目建设。
2019年7月项目开始进行建设,2020年9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投资12000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200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四)验收范围
烧结系统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内容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气
本次技改主要内容为烧结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和球团厂竖炉烟气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其中烧结系统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CR脱硝+CFB半干法烟气脱硫+除尘的综合烟气处理系统,配套建设50米高烟囱;球团竖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SPC-3D)技术”脱硫除尘,配套建设60米高烟囱。
2、废水
本项目不增加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风机设备间接冷却水,用后仅水温升高,经烧结现有净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艺水、消化水和其他生产用水(主要为脱硫塔烟气冷却水和物料加湿用水)直接消耗掉,石膏滤液采用滤液泵排入石膏滤液池内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用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脱硫灰、脱硫石膏和废脱硝催化剂,其中除尘灰、脱硫灰、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为除尘灰77.596吨/年,脱硫灰7540.114吨/年,脱硫石膏339.754吨/年;一般固体废物均回收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 50 261-173-50,每三年产生一次,约200立方/次,现阶段未产生,产生后将临时贮存于公司原有危险废物暂存库,集中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根据《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监测情况如下:
(一)有组织排放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烧结系统烧结废气排放口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的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项目氨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球团系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后,球团竖炉废气排放口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的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烧结车间、球团车间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表3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
2、NO
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厂界各向昼、夜间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球团竖炉烟气治理设施对颗粒物、SO
2和NO
X的去除率分别达到39.08%、99.92%和38.81%。
(五)总量控制指标
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运行7920小时核算,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烧结系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后颗粒物、SO
2和NO
X排放总量分别为16.434吨/年、32.520吨/年和152.476吨/年;球团竖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后颗粒物、SO
2和NO
X排放总量分别为15.175吨/年、2.557吨/年和9.369吨/年;因此铜陵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烧结烟气和球团废气颗粒物、SO
2和NO
X排放总量分别为31.609吨/年、35.077吨/年和161.845吨/年。
(六)项目实施效益
根据《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未实施前颗粒物、SO
2和NO
X排放总量分别为112.489吨/年、590.731吨/年和366.477吨/年。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实现颗粒物、SO
2和NO
X分别减排80.880吨/年、555.654吨/年和204.632吨/年。
五、验收结论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履行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程序,项目严格安装有关标准及设计要求落实了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减排效果明显,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一)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超低排放技改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照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测。
七、验收人员信息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及专家共计9名代表。
验收组组长:
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旋力环保升级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