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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 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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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5日,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程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项目占地面积158334m2,总建筑面积13980m2,新建一条年加工处理12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名称: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环保设计单位: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2019年3月;
项目调试时间:2020年12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8月2日,义安区发展改革委对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为2017-340721-42-03-017575。
2018年6月,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6月19日,原铜陵市义安区环境保护局以义环评〔2018〕15号《关于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批准项目建设。
2019年3月,项目动工建设;2020年12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2021年5月28-29日,安徽森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项目竣工环保现场验收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92万元,所占比例为1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验收阶段经过实际调查,项目现阶段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区道路清洗用水、抑尘喷淋水和生活污水。厂区道路清洗用水、抑尘喷淋水经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6t/d,生活污水依托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植物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原材料以及成品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装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传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处理;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原材料以及成品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装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传送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主要采取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限定运输车辆速度、对主要产尘点进水喷淋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噪声治理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进行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购置低噪声设备,进行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绿化降噪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 900-249-08)。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石粉,可直接作为产品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在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检测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验收监测期间因废水水量极小,故未开展监测;抑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废气
2.1废气固定源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破碎、筛分废气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破碎、筛分废气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平均去除率为90.9%,符合环评文件中预计的去除率90%的要求。
2.2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界四向连续2日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 900-249-08)。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石粉,可直接作为产品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在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16小时核算,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552吨/年,符合原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颗粒物0.61吨/年的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周边50米范围无新建环境敏感点。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不外排,废气固定源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故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后续要求
1、完善喂料、破碎工序集气罩收集系统,加强破碎、筛分工序粉尘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粉尘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和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环保管理台账;
3、持续加强生产、堆场、运输等环节的扬尘污染控制,对各产尘点治尘抑尘日常工作进行制度管理。
4、规范设置废气监测平台及监测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具体名单附后)。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金长城城市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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