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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 深部矿体采选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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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按照《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竣工验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采矿工程、地表工程利用现有,选矿工程有所变更,选矿工艺取消硫砷分离工序,不再选砷精矿,尾砂进行外售及井下充填,尾矿库作为尾砂临时堆存场所使用。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等均利用现有。环保工程中增加矿井涌水的污水处理装置,噪声增加一台新增风机的隔声措施,固废中尾矿的处理工艺发生改变,其余跟公司原有项目相同。
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17%;
(5)规模:项目建成后采选规模各为300t/d,10万t/a。
(6)员工及工作时制: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不改变。
项目劳动定员235人;矿山开采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3班,每班工作8小时,管理及服务岗位实行间断工作制;选矿工程破碎车间每班工作6小时,磨浮、浓密、过滤车间每班8小时。
(7)项目环保设计和施工单位
项目环保设计和施工单位:安徽文川环保有限公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10月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2月10日,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7〕171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同意项目建设;
2017年3月,项目动工建设;2017年10月,因股东股权转让,建设主体变更为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4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
2021年4月,为落实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7〕171号《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要求,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文川环保有限公司对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工程于2021年9月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铜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相关内容,选矿工程有所变更,选矿工艺取消硫砷分离工序,不再选砷精矿,尾砂全部外售,尾矿库作为尾砂临时堆存场所使用。环保工程中增加矿井涌水的污水处理装置,噪声增加一台新增风机的隔声措施,固废中尾矿的处理工艺发生改变。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验收阶段经过实际调查,未发现重大变动。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井下涌水环评阶段采用高浓度泥浆法(HDS)处理工艺,工艺原理主要为中和+絮凝沉淀的处理工艺。对废水中重金属及悬浮物进行处理,采用底泥回流处理工艺提高污泥浓度减少污泥处理量。污水中重金属的去除主要采用石灰法。
  项目建成后,为进一步提高井下涌水处理效率,稳定达标排放,对井下涌水处理工艺和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采用“HDS+硫酸亚铁”絮凝共沉淀法去除砷及重金属处理工艺。三、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全面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减低粉尘污染。采用湿式作业、微差控制爆破技术和洒水抑尘,加强局部通风和系统通风,降低采矿粉尘污染。采用道路硬化、路边绿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严禁超载、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运输过程扬尘污染。选矿破碎、筛分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全面落实矿石堆场、废石临时堆场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参照《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6-2010)中新建企业要求执行。根据《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水污染。矿井涌水经水仓汇集沉淀后,全部泵至采矿新水池,供选矿、井下开采、空压机冷却和绿化用,多余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对井下涌水处理工艺和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采用“HDS+硫酸亚铁”絮凝共沉淀法去除砷及重金属处理工艺,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后排入矿西侧小溪进入红星河。选矿废水收集后全部泵入尾矿库,中和沉淀澄清后回用于选矿生产,选矿废水及尾矿库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浇灌,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3)生产区与外部设置截洪沟,减少降水入渗。矿石堆场采取加盖了防雨棚、围挡及截洪沟等措施,避免产生淋溶水。选矿厂浓密池采用整板基础、地面硬化;尾矿库、选矿厂、主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生活服务和行政办公区等进行分区防渗。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中“防排水”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了污染地下水。建立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控系统,开展定期监测,如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治污染扩散并清理污染。
(4)强化噪声治理,降低噪声污染。空压机房的内墙表面敷设吸声材料,配电房、空压机房以及泵房安装通风隔声窗,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绿化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道路运输时间。场界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本次深部采选工程基建期实施前,现有废石临时堆场废石应全部回填采空区。运营期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采空区;基建期废石优先回填现有采空区,多余部分堆存临时废石堆场,适时用于采空区充填;临时废石堆场按要求设置了挡渣墙。除尘器粉尘定期送至选矿系统回用;选矿废水和矿井涌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全部泵入尾矿库,后回填采空区。建设尾沙胶结充填系统,废石胶结系统能力不足时实行尾矿井下充填。矿石及废石临时堆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处置。
(6)加强生态治理和修复,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工业场地选择多层复合结构绿化体系,布置绿化防护带;内部矿运道路固定线路,减少压占土地;及时对采空区进行回填,预防地表塌陷;生产过程中加强规划和施工管理,各项生产活动严格控制在规划区内,最低限度减少临时占地,避免造成土壤和植被损毁。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制定了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对工业场地、运输遒路、生活办公迹地、地表错动区、各类堆场等实施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
(7)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目前环境应急预案已报环保部门备案。建立地面错动监测系统和监测点,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地表错动和尾矿库、矿山不稳定坡面、堆场和运输道路沿线的动态监测,定期开展了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和人群安全。
(8)优化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确保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落实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污染源管理和环境监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环境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9)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高度重视并回应项目建设与运行可能引起的社会关注,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检测情况如下:
(一)废水各项水质监测值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矿区水流入红星河出口附近的上游、下游地表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中“防排水”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建立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控系统,开展定期监测,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周边焦冲村、杨树湾村、田畈村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水质标准。
(二)采矿、选矿除尘设备粉尘排放浓度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6-2010)中新建企业要求;厂界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6-2010)中新建企业要求。
(三)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厂界各向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周边300米范围无新建环境敏感点。废气固定源和无组织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回用,故本项目阶段性工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做好如下工作:落实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监管;落实生态治理和修复,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风险应急事故演练,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整合区金硫矿深部矿体采选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铜陵市生态环境郊区分局、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安徽文川环保有限公司及专家共计12名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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