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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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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8日,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兢强电子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区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翠湖厂区和西湖厂区内,主要是对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治理,对漆包线涂装车间涂漆区和漆箱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工作原理为沸石转换+催化燃烧)处理,项目新增废气处理设施4套。
项目名称:兢强电子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环评登记表编制单位: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湖州乙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2020年11月;
项目调试时间:2021年6-11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月,项目在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101-340760-04-02-306531;
2021年6月,项目在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号为:202134070200000077;
2020年11月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6-11月,公司四个生产车间分别完成设备安装并进入设备调试。
2021年10月,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兢强电子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同年11月15日-16日,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40万元,环保投资为540万元,所占比例为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兢强电子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相关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本项目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项目,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具体处理工艺为漆箱由封闭罩封闭、涂漆区上部封闭安装集气罩,引风机将封闭的漆箱和集气罩收集的涂漆区有机废气送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经沸石分子筛附层,利用沸石分子筛多微孔比表面积大的吸附能力强将有机物质吸附在分子筛微孔内,洁净气被排出;经一段时间后,达到饱和状态时,停止吸附,此时废气中的有机物已经被浓缩在分子筛内形成高浓度有机物。再通过加热吸附塔让分子筛内高浓度的有机物脱附,脱附后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设备,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和绿化降噪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HW59)和废催化剂(HW50),均为危险废物,每8年产生一次,每次约30立方,废分子筛和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兢强电子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检测情况如下:
1、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翠湖厂区、西湖厂区所测的三套废气处理设施出口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要求;二甲苯和挥发酚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翠湖厂区和西湖厂区三车间、四车间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翠湖厂区和西湖厂区厂界各向昼、夜间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HW59)和废催化剂(HW50),均为危险废物,每8年产生一次,每次约30立方,废分子筛和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5、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处理设施对VOCS、二甲苯和挥发酚的最大去除率分别达到84.9%、76.6%和97.8%。
6、项目环境效益
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生产7920小时计算,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4套废气处理设施可减排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1.64吨/年,环境效益较为明显。
五、验收结论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治理设施及措施均按设计要求予以落实,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减排效果明显,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断优化运行参数,确保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2、进一步完善涂漆区废气收集装置,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废气收集软管。
3、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须按要求合理处置,并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台账。
3、按照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测。
七、验收人员信息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和建设单位、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及专家共计6名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兢强电子漆包线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验收报告表(21.11.27).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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