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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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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4日,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程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新建厂房2000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新增2条水洗生产线及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完成后可年处理40万吨建筑垃圾和80万吨废砂石。
项目名称: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安徽中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计单位:安徽中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开工建设时间:2021年8月;
项目调试时间:2021年10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6日,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在义安区经信局备案,备案号为:2106-340721-07-02-292169;
2021年7月,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8月9日,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义环评﹝2021﹞32号《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对项目进行批复。
2021年8月,项目动工建设;2021年10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2021年11月11-12日,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项目竣工环保现场验收监测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为2050万元,环保投资为102万元,所占比例为4.9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新增的2条水洗生产线及配套的生产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验收阶段经过实际调查,项目现阶段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道路清洗废水、抑尘喷淋水、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沟收集进入2座400m3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和抑尘,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植物绿化。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原材料以及成品装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传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对于物料运输扬尘主要采取车辆封闭遮盖、限速、限载、洒水抑尘和设置车轮冲洗装置进行控制;对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主要采取喷淋抑尘、封闭皮带廊等方式进行抑制;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于项目噪声治理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进行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购置低噪声设备,进行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绿化降噪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其中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 900-214-08)。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石粉,可直接作为产品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集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检测情况如下:
1.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灌溉,验收监测期间因废水水量极小,故未开展监测;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抑尘不外排。
2.废气
2.1 废气固定源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破碎、筛分废气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破碎、筛分废气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平均去除率为94.2%。
2.2 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界四向连续2日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 900-214-08)。沉淀池沉淀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石粉,可直接作为产品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在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核算,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537吨/年,符合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颗粒物0.87吨/年的要求。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周边无新建环境敏感点,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不外排,废气固定源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故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后续要求
1、完善喂料、破碎工序集气罩收集系统,加强破碎、筛分工序粉尘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粉尘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和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环保管理台账;
3、持续加强生产、堆场、运输等环节的扬尘污染控制,对各产尘点治尘抑尘日常工作进行制度管理。
4、规范设置废气监测平台及监测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具体名单附后)。
 
                     安徽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金长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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