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铜陵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16日,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根据《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铜陵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为了更好的加强厨余处理能力,避免其直接排放到环境中造成污染,满足厨余量不断增加的处理需求,因此,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拟在铜陵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临津路1039号(现有厂区)建设《铜陵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预处理车间约300平方米,新增厨余废弃物预处理系统一套,形成一条30吨/天厨余废弃物专用处理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10月13日在铜陵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310-340760-04-02-177440;2023年11月,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30日,铜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开安环〔2024〕4号”文件给予审批;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2.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包括沼液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锅炉废水、除臭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其余车间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冷却塔排污水均不增加。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废水均依托厂区现有的两套相同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处理,处理后经管网排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两个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均为絮凝沉淀+气浮+脱氮处理+AO+二沉池+MBR,处理工艺相同,除初沉池、脱氮塔和二沉池外,两套100t/d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他工艺处理均为独立的。
(二)废气
本项目在产臭工段增设抽风风管并设置集气罩对臭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送到现有酸洗+碱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在各构筑物上方进行加盖密闭处理,抽风口设置于构筑物、设备、管道接口处等臭气集中的区域,减少臭气外溢。臭气收集后由管道送到经喷淋系统处理后,进入生物滤池内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预处理车间、厌氧消化装置区的机械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首先从声源上着手,选择安装的皆为低噪声设备;在风机、水泵、破碎机等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做好了车间外及场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减小噪声污染,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摩擦,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预处理过程中分选杂质,干法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污水处理站内污泥、废MBR膜组件、废草酸铵、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量、废机油产生量增加,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选杂质暂存在预处理车间内的垃圾桶、废脱硫剂每2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污水处理站排放污泥运到海螺垃圾焚烧厂焚烧、废离子交换树脂每半年更换一次,由生产厂家回收、废MBR膜组件每2年更换一次,委托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机油、检测废液、废草酸铵暂存在位于预处理车间南边面积46.8m2的厂区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铜陵市正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
厂区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调节罐、中储罐、厌氧罐区、毛油罐区、沼气罐区、沼气脱硫区、洗车区、机修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79-2023)中的要求实施防渗。对运输地面等一般防渗区采取基底夯实、基础防渗及表层硬化措施,简单防渗区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并在厂区内布设三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厂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本项目开展了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特别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废气、污水处理站内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防控标准》(GB37822-2019)中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四周4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均低于6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均低于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区,定期外售资源化再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水、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活性炭等,委托安徽摩力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总量
五、环境管理
排污许可: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24年3月18日完成排污许可变更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700057033890M001Q。
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3月15日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340700-2024-013-M。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加强设备维修,及时检修污染治理设备,尽量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性排放;
2、美化厂区环境,完善废气废水制度台账;
3、尽快完善危废间及规范排污口的建设;
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