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配重块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9日,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配重块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枞阳县横埠镇,项目东侧与北侧为田地,南侧为枞阳县横埠镇驾驶学校,西侧为京台高速出入口。
2、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当前阶段建设分拣机、搅拌机、振动机、破碎机、浇注系统等生产设备,可达到年产4万吨配重块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取得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配重块项目备案批复》(枞发改许[2016]87号);2017年12月,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枞阳县环境保护局(现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文件(枞环函审〔2019〕19号)《关于对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配重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年产4万吨配重块的生产设备及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破碎、筛分废气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水泥由料斗装卸变为管道密闭装卸。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原料洒水基本进入产品;分拣用水部分经蒸发损耗及进入产品,剩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暂存于循环水池作为分拣水循环使用;养护用水基本经过蒸发损耗;项目废水主要为分拣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收集后,定期清捞,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废气。
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分拣机、搅拌机、振动机、水泵、破碎机、浇注系统等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首先从声源上着手,选择安装的皆为低噪声设备;在风机、水泵、破碎机等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做好了车间外及场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减小噪声污染,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减少摩擦,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分拣过程产生的杂物、沉淀池污泥、除尘设备产生的粉尘沉降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针对不同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预防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1)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3)对沉淀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低限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26日-6月27日,安徽环能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本项目开展了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一)废气
根据验收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安徽省于2020年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安徽省在2020年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边界四周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项目一般固废均做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管理
排污许可: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登记编号:913408233438532671001W。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阶段性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地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成品库产品做到分类分区堆放,做好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工作。
安徽衡泰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