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合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10月17日,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合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水稳拌合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单位: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明湖村;
5、建设规模:水泥稳定料中间产品29万吨、建设用砂年产1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2月3日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和及碎石加工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改前环评)进行了审批(批复文号为义环评〔2020〕44号)。
2021年10月该项目通过了技改前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8月31日,本项目在铜陵市义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340721-07-02-655762。
2023年11月29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以“铜环(义)审〔2023〕37号”文对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给予批复。
2020年12月30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2024年1月4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工作,(登记编号:913407647901324885001W,有效期限:2024年1月4日到2029年1月3日止))。
2024年2月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5月项目竣工,2025年5月项目开始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5100万元,实际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5%。
(四)验收范围
根据现场实际建设情况核实,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具体验收范围如下:
1、水泥稳定料中间产品29万吨和建设用砂年产10万吨的生产线设备;
2、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包括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
3、检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各项环保设施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4、监测分析建设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标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内容分析,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筛分废水、洗砂废水、设备和地面保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筛分和洗砂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一座45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回用于喷淋和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的破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控浓度限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3576-2020)表2中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上述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可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降低噪声约 10~25dB (A),减小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来自职工生活,由本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当前阶段暂作为产品外售,待水稳生产线建设投产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外运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暂存于5㎡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安徽摩力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已在排气筒上设置规范的检测孔,废气、废水排污口处设置规范化标识牌(1个废气排口,1个废水排口)。
本项目危废间配备一间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危废使用托盘盛放,在危废暂存间醒目处设置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合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于2025年8月28日~29日期间进行,项目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破碎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较大值为8.6mg/m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较大值为0.426mg/m³,监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 -2020)表2 中排放限值。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DW001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废水pH检测结果在7.5~7.6(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为307.7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为83.6mg/L和82.15mg/L;悬浮物日均浓度为21.75mg/L和22.25mg/L;氨氮日均浓度较大值为18.38mg/L和17.70mg/L。检测结果满足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昼间噪声较大监测结果为6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厂界西、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 61-6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回收的除尘器粉尘作为产品外售,污泥由铜陵宝富商贸有限公司外运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徽摩力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五)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2988t/a,满足项目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957t/a)。
五、环境管理
2020年12月30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2024年1月4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工作,(登记编号:913407647901324885001W,有效期限:2024年1月4日到2029年1月3日止))。
六、验收结论
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和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现阶段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和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九条不予验收的情形,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若后续建设了“年产40万吨水泥稳定粒料”的生产线,应按照环评及批复内容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和措施并组织验收;
2、原料和产品若存在临时露天堆放的情况,应及时覆盖并洒水减尘;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环保设备台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过程的监控管理力度,杜绝固体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6、若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排污许可。
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无附件)(验收报告表)铜陵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水稳拌合及碎石加工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